上周,全国各地均出现抗议集会(图为但尼丁抗议者)。 Photo: RNZ / Tess Brunton
上周,联合政府突然对公平薪酬申诉门槛的进行了富有争议的调整,这引发了抗议和不满情绪。这不仅让数十件已经发起的薪酬申诉化为泡影,更是为未来成功申诉抬高了门槛。
这些已经提出的申诉多为女性雇员主导,被认为其薪资水平低于男性主导的行业。
工作场所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表示,按照此前的规定,申诉"在缺乏确凿认定证据认定低估属实的情况下也能推进",或者无需证明薪酬差异"是由性别歧视或其他因素造成的"。
但究竟什么是薪酬平等申诉?它们是如何运作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功?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961年,【政府部门同工同酬法】(Government Service Equal Pay Act)正式实施,该法要求政府部门实现相同工作岗位上的男女同工同酬。
此后,1972年的【同工同酬法】(Equal Pay Act 1972,现在称【公平薪酬法】,EPA)进一步扩大了同工同酬的覆盖范围,让新西兰私有部门的职场也消除了性别歧视。
不过,直到2020年【公平薪酬法修正案】(Equal Pay Amendment Act)通过后(曾在国会中获得一致同意),"公平薪酬"的概念才被明确纳入法律--即:无论工作群体的性别构成如何,该法要求相似技能、责任和努力程度的工作都应获得同样的薪酬。
2020年,由商业、创新与就业部(MBIE)及妇女事务部(Ministry for Women)发布的一份文件指出:"在某些主要由女性从事的职业中,如果这些工作的工资目前、或曾经低于主要由男性从事的职业,当前聘用传统女性主导职业的'市场普遍薪酬水平',可能并非公平或合理的工资,而是因历史或现有薪酬歧视而被压低的工资。"
工作场所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 Photo: RNZ / Samuel Rillstone
2020年版本的【公平薪酬法】还规定,如果雇员认为其薪酬因歧视而被压低,可以提交申诉,无论是通过个人还是工会提交(由工会出面更为普遍)。
申诉必须涉及"目前或历史上大约60%以上的从业者为女性的职业"。
判定某项工作是否被低估时需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其历史、社会与文化因素,以及该工作是否被视为"女性工作"或原本以无偿劳动为预期。
另一个考虑要素为是否存在旧有的"未能适当评估或考虑"该工作价值的情况,包括对"工作的性质、所涉及的职责范围、工作条件……以及所需努力程度"的考量。
申诉一旦提交后,雇主有45天时间作出回应--可以选择认可申诉作为薪酬平等问题并进入谈判,或提出异议。
谈判"涉及对申诉方的工作及合适的可比职业进行评估",以确定应支付的薪酬水平--无论是维持现状还是决定涨薪。
"参考对象"是指那些要求与申诉方技能、责任、经验和努力程度相似的工作,它用于申诉过程中作为衡量标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雇佣关系管理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可以介入裁定。
MBIE网站和公共服务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网站有详细指南。
2020年为什么要进行法律修订?
Kristine Bartlett。 Photo: RNZ / Mei Heron
2012年,一位名叫Kristine Bartlett的老年护理工作者、此后被评为新西兰年度人物(New Zealander of the Year)与原"服务业与食品工人工会"(即现在的E Tū工会)共同向名为"Terranova Homes and Care"的养老护理机构提出薪酬索赔。她们主张其护理团队(包括少数男性)薪酬过低,因为这项工作被视为"女性工作"。
她们赢得了这场上诉--这是据1972版旧法提起的首个此类案例,促使当时由国家党领导的政府成立工作组,探讨如何修法以在所有类型的工作中实现薪酬平等。不过,当时的法案遭到工会强烈批评, 2017年工党执政后随即废除。
新政府重新组建工作组,提出一项新法案,将"薪酬平等申诉"纳入现有的协商框架,只有在谈判失败时才诉诸法院。该法案于2020年通过成为法律。
时任妇女部长、绿党的Julie Anne Genter当时表示,这是为了纠正女性主导行业比男性主导行业收入低的"不公",尽管这些工作要求相似的技能、努力和教育水平。
当时有一些反对党议员虽然也投了赞成票,但对法案及其提出的时机提出批评--当时新西兰刚刚过新冠疫情首次封城,经济亟需喘息机会。
下一步会有什么变化
公共服务委员会表示,自法律修订以来,已有超过10万名雇员通过多项公共及财政拨款部门的和解协议得到了薪酬上的修正。
其中包括学校行政人员、图书管理员、养老院护工、毛利语专业顾问、心理健康与戒瘾支持人员、毛利知识与文化习俗专业人员、卫生工作者、护理和护工、社工等。部分人员获得了补发薪资,其他人则获得按比例增加的薪酬提升和福利改善。
van Velden表示,此次法律修订时共有33项申诉正在进行中,其中至少10项由新西兰护士组织(NZ Nurses Organisation)提出。新西兰教育业工会(NZEI Te Riu Roa)表示,其申诉与中学教师协会(Post Primary Teachers' Association)的一个申诉合并,该联合申诉涵盖逾9万人,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公平薪酬申诉",该申诉在2020年发起,但在长达4年的努力和"大量工作"后,"如今被丢进垃圾堆"。
Brooke van Velden。 Photo: RNZ / Angus Dreaver
本次改革后新的薪酬平等框架
Van Velden上周表示,正在进行中的申诉将被叫停,需根据新的、更严格的标准重新提交。
她表示,申诉主要集中在公共部门,按照此前标准,政府每年需要支出高达17.8亿纽元 。
"我们可问心无愧地这么说:这些改革对所有工作的女性来说是更好的,她们会发现她们的申诉是真正基于性别歧视的。"
相关法律调整上周在国会紧急通过,最终形成了这份最新的2025年【公平薪酬法修正案】(Equal Pay Amendment Act 2025),其具体细节如下。
- 提高申诉门槛,要求申诉必须有实际依据,并提高"主要由女性从事的工作"的认定门槛;
- 要求工会在代表多名雇员提出申诉时,需提供证据证明相关雇员所涉的工作相同或性质相似;
- 明确雇主在评估阶段可通知申诉人认为所涉工作不相同或实质不相似,申诉将终止,需重新提交;
- 允许雇主退出多雇主联合申诉,且无需说明理由;
- 引入参考对象的层级标准,优先选择与雇主更接近的参考对象,若双方同意,也可使用经修正法案和解的薪酬(如果选择根据本法案修订后的法案解决)为额外参考;
- 更明确地规定,各方需评估影响薪酬的市场因素,而非性别歧视因素;
- 评估期限仅限于某项工作自成为女性主导的职业以来是否出现过基于性别原因的薪酬低估;
- 取消和解协议中需包含审查条款的规定;
- 限制重新申诉的权限,和解10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诉(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且需满足新申诉标准;
- 允许各方同意将薪酬调整在最多3年内分阶段实施;
- 如未能就分阶段达成一致(但对金额已经达成一致),可寻求裁定;
- ERA在决定薪酬调整时,须分3次、每年一次、等额分阶段支付,起始于裁定之日;
- 取消ERA裁定追溯补发薪资的权限。
"主要由女性从事"的标准由此前的60%提高到70%,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申诉将减少,目前33项申诉中,尚不清楚有多少满足重新提交的资格。
Van Velden表示,此举不仅让公平薪酬制度"更可行、更可持续",也将"大幅减少政府支出"。
"公平薪酬和解往往涉及大量人员支出……我们需要确保提出申诉和解决索赔的流程可靠稳健。"
关于"参考对象"的争议
许多争议集中在某份工作的"参考对象"应如何界定上,以及申诉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不公平的行业参考。
"出现过图书管理员将自己与交通工程师作比较的情况;" van Velden 此前曾表示,"也出现过新西兰卫生局(Health NZ)的行政和文职雇员将自己与机械工程师进行比较的情况。"
她表示,今后应尽可能在"同一雇主的女性员工与男性员工之间进行薪酬比较",如果没有可比性,则选择类似雇主作为参考对象。
公共服务协会表示,这将导致"女性主导行业中的从业者很难就薪资问题进行维权"。
工党就业与收入事务发言人Ginny Andersen表示,收紧参考对象标准将会"限制女性的职业与薪酬较高、男性主导职位进行比较的可能。"
"现在所需的更强证据--如历史薪资数据及独立职位评估--将更昂贵且难以获取。员工个人及小型工会可能既无财力也无专业能力来构建这类复杂的申诉案。这使女性更难获得应得薪酬,是不公平的。"
总理Christopher Luxon表示,关于政府"削减女性薪酬"的说法并不属实。
"同工同酬还在,这一点没有变;薪酬平等也仍然存在,这一点也没有变;集体谈判仍然存在,没变;薪酬平等下达成的既有和解协议--都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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